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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导致承租老公房被产权单位收回的情况【大强说公房】

天涯杂谈 11 0 7 小时前
又是一篇需要勇气的文章,因为这篇文章直接触碰到很多人的软肋,必定会遭遇黑粉的攻击,但是为了能把公房知识普及这个事情做好,我今日便决定以身犯险,扛起“炸药包”奔向敌人的“碉堡”。事先声明一下,既然要写文章,我就要以客观的角度来阐述事实,不能带有任何立场和情感因素,所以这篇文章如果触碰到了某些人的情绪,也请你认真看到最后,看完再来喷我也来得及。

公房的性质
公房是什么性质,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。这个话题应该属于“老生常谈”了吧,那么有没有不知道的呢?还真有。或者与其说他是不知道,不如说他是不想承认。公房是计划经济时代福利分配制度下的产物,承租人手里一般有个《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》,所以看这个名字大家应该也知道,公有住宅——产权是归国家、单位或集体的公有,而非个人的私有。由于公房历史的复杂性,无论你的房子经历过怎样的历史渊源,但是从政策客观的角度来讲,公房就是公家的,不是个人的。除非你经过房改售房买成了私产,或者经过腾退拆迁政策被补偿了产权房,不然你的房子只拥有承租权。

公房现状
从第一次房改至今,仍然有很多的公房承租户,因为各种原因还持有着承租公房,这也造成了如今的历史遗留的公房问题。由于时代的发展,很多人的公房已经出现了空置、出租、承租人去世等各种各样的问题,那么公房有没有可能会被产权单位收回呢?如果有这种可能性,那么哪些情况会导致你的公房被产权单位收回呢?首先既然公房的所有权是公家的,那么就代表从理论上讲,如果出现了一些违规情况,产权单位是有权利收回房屋的。但是理论和实际是有区别的,很多人说现实当中,产权单位没有收回房屋的,所以这也给了很多人有恃无恐的底气。事实真是如此吗?近些年已经出现了公房被收回的案例了,那么今天我们来盘点一下,哪些情况可能会面临被收回的命运。
情况一、多次被举报出租的
公房承租证打开后的扉页就明确写着:“公有住宅不允许转租、转借。”而现在大概有一半的公房处于转租状态,但是为什么大家没有被收回呢——是因为如果你悄悄的出租,产权单位即使知道,基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但如果你被邻居频繁的去举报,让产权单位实在说不过去了,那么此时警告2次后,就会面临被收回的结局。而且近些年,已经出现很多因为违规出租被管理单位清理收回的实际案例了。
情况二、公房承租人去世,长期不变更承租人的
公房承租人去世后,符合承租条件的家庭成员应立即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,以续租此房屋。若家庭成员没有符合承租条件,导致长期无法变更承租人的,也是存在被产权单位收回房屋风险的。一般这种情况我会建议偷偷的住着,不要频繁的去找产权单位,产权单位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被收回的案例,大多是已明确告知不符合变更条件,变更人还不断去吵去闹,导致产权单位下不来台的。这种人是极其愚蠢的,喷我这篇文章的,基本都属于这类人群。

情况三、央产房整套超标的
这种情况一般是名下有公房,也有央产房改房的。因为央产分房都是根据职级进行分配的住房面积。有一些因为各种原因,造成实际名下的住房面积远远超过分房时的职级应该分配的面积,并且有多套房屋的,此时就涉及到了整套超标。在央产房去办理央产上市时,就会被告知整套超标,如果想要办理上市,需要把多出来的公房交还给单位,否则将不予上市。而且是否超标,它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,夫妻二人,算作一个家庭。也就是说,超标的那套房子在你配偶名下,也是不可以的。

不要焦虑
黑粉肯定看不到这就已经在喷了,所以大家由此可以懂得,有耐心且会思考的人,一般都是人生的赢家;没有耐心且只会发泄情绪的,一般生活也不怎么幸福,而且普遍比较愚蠢。看到这里的朋友,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,不用过于焦虑,因为以上盘点的示例,都有一个共同点——就是不管发生以上哪种情况,只要你低调,不声张,被收回的可能性依然是很小的。被收回的案例大多数都是被频繁举报或者与产权单位打架找麻烦,导致产权单位面儿上说不过去的,平时并不需要为此过度担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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